根据“RUDN学生成绩率监控和期中考试的规定”(2018年3月12日第169号校长命令),每次预约考试都有三次考试机会,第一次没有考过,还有两次补考机会。
临时鉴定是学生在学期末掌握该学科的基础上通过的一项测试
临时鉴定是每个学期或模块结束时的一次考试期(还有毕业鉴定。毕业鉴定是学生在学习结束时考试的毕业鉴定,包括国家职业资格考试与对学士/专家或硕士学位论文答辩)。
临时鉴定是每个学期或模块结束时的一次考试期(还有毕业鉴定。毕业鉴定是学生在学习结束时考试的毕业鉴定,包括国家职业资格考试与对学士/专家或硕士学位论文答辩)。
如果学生在第一项考试中未获得正面评估所需的分数,他能在附加期间考第二次尝试。
学生按照学院系的重考时间表中指定的日期参加重考。
如果您第二次也没有通过考试,您将可以第三次尝试(与评定委员会)通过考试。
按照院系或学院长办公室/大学管理了解此尝试的日期。
如果您第三次也没有通过考试,则这是学生提交除名的依据。
除名的最终决定由院长办公室委员会作出。
如果学生以正当理由缺席了考试尝试(必须有确认文件),他将被确定另一个通过考试的日期。为此,学生要联系院长办公室/大学管理处。
如果你没有通过测试的第三次尝试,这是提交学生开除的基础。扣除的最终决定由院长委员会作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