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学管理

大学生活的主要法律是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宪章,它规定了“学生内部条例”

监督委员会是RUDN大学。

RUDN大学 的教职工和学生会议,每年举行两次。

上述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的学术委员会在其余时间作出决定。学术委员会包括大学所有主要科学,教学和行政部门的代表。它由大学校长领导。

大学的直接管理是由校长实行的。

院系/院校/学院校领导是以系主任,经理为首的的学术委员会。

各部门主管(大学主要教育科学部门)是教研室主任和部门经理。

自2020年以来,大学已经建立了大学名誉校长的位置。与校长协议的大学名誉校长行使以下权力:

参与大学董事会和其他管理机构的活动;
参与大学发展项目的开发;
代表大学与国家当局,地方自治机构,公共组织的关系 和其他组织;
参与解决改善大学教育,科学,教育,组织和管理活动的问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