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会奖学金
接收社会奖学金规则
学生向大学总法律顾问提交所有权证明文件,然后向社会发展管理局提交,该管理局将社会奖学金的准备工作发出第一个命令(时期:一个学期)。社会奖学金的进一步分配由大学的奖学金委员会进行,无论学生的学习进度如何。
首次办理资助金需到友大社会发展部
217 办公室
电话:
社服工作人员:Martynova Elena Vicktorovna
所需文件:
- 申请(附件1);
- 受害人证明复印件或由法律顾问签字的证明。
办理资助金需到友大社会发展部
216 办公室
电话:
社服工作人员:Bakleneva Olga Nikolaevna
所需文件:
- 申请(附件 1);
- 学生证;
- 出生证;
- 父母死亡证明;
- 抚养证、法院判决或社会抚养机关决定;
- 两张照片(3x4)。
办理资助金需到友大社会发展部
216 办公室
电话:
社服工作人员:Mitina Liliya Sergeevna
所需文件:
- 申请是当你访问时制作的;
- 残疾证明;
- 康复疗程书;
- 学生证。
家庭成员人平均收入低于生存标准的学生可以获得贫困生资助。获得资助需在居住地社保机关获得证明。证明有效期一年。因此需每年办理一次。
所需文件:
- 护照;
- 财务科出具的学生收入证明;
- 家庭成员证明;
- 家庭成员收入证明;
- 系办公室出具的就读证明;
- 是否领取奖学金的证明。